導言
第18屆南海國際論壇於河內舉行,菲律賓外交部次長李奧.林演說時強調南海和平須建立在法治與UNCLOS之上,反駁中國學者對領土線的質疑。會後他告訴中央社,菲國與台灣保持強健民間與經貿交流,共享對區域和平的渴望。 河內今天舉行為期兩天的第18屆南海國際論壇,數百位全球相關專家、學者與外交代表出席,探討南海與區域海洋秩序的「爭端、連結與合作」。 越南外交部副部長阮氏黃雲出席開幕並致歡迎詞後,作為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簡稱東協)今年輪值主席國,菲律賓外交部次長、東協事務高官李奧.林(Leo Herrera Lim)受邀成為首位主講貴賓。
Storyline
李奧.林致詞時強調,海上持久的和平與繁榮只能建立在法治之上,重申菲律賓海洋政策的兩大支柱: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以及具有最終約束力的2016年南海仲裁案裁決,而今年恰巧是南海仲裁案裁決10週年。 他指出,菲國與越南海岸警衛隊間正深化合作,雙方建立熱線,並開展相互港口訪問、軍官交流及聯合海洋科學研究與海洋環境保護。 短講後,中國社會科學院海洋法與海洋事務研究中心王翰靈在提問中引用中國在南海爭議中常見的論述,稱1898年「巴黎條約」、1900年「華盛頓條約」及1930年「英美關於英屬北婆羅洲與菲律賓群島邊界條約」中規定菲律賓的領土範圍不得超過東經118度。 李奧.林回覆說,首先這些條約是在未經菲律賓同意下所進行的談判,在第一個條約中,菲律賓當時可謂被西班牙「賣給」美國。 他強調,過去條約討論的是「島嶼領土割讓線」,即西班牙在這個範圍內把屬於它的島嶼主權交給美國,與如今仲裁裁決的「主權」、「海洋權利」並不相同。 李奧.林表示,菲國當時向海牙常設仲裁法院就在南海仲裁案起訴狀中羅列19項問題,並舉第一個問題,也是最大爭議為例:「中國九段線或十段線是否有依據?」 他強調,仲裁庭裁定,在北京1982年簽署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那刻起,公約就已取代了任何先前存在的歷史權利或管轄權,1949年地圖中所劃設的九段線自然不再具有法律依據, 「從過往條約與仲裁裁決的角度來看,很明顯地,無論未來各方的主張如何演變,即使未來各方能共同就南海地貌的領土主張達成一致,九段線或十段線都不再具備作為劃界標準的相關性,海洋法公約將是唯一的管轄法源」。 李奧.林還幽默向中國學者喊話:「若你今晚沒什麼好讀的,不妨讀讀仲裁裁決。我想,在晚餐和明天早餐之間,你會讀完並有所收穫」,引起現場一片笑聲。 王翰靈又請李奧.林評論,菲國前總統杜特蒂「南海仲裁案裁決只是張廢紙,我會把它扔進垃圾桶」一說。 李奧.林回應,提問不應去脈絡。他簡短說:「我想只需強調一點,除了中國,區域內的許多國家都將仲裁裁決視為一項具相關性且具約束力的協議... 這份裁決已在多個國際法院的訴訟書狀與判決中被引用,顯見其完整約束力與廣泛接受度。」 杜特蒂言論的背景是,儘管仲裁獲勝,現實卻無法執行,更難要求中國遵守裁決的無奈與無力,及回應國內批評者對其南海政策的施壓。中方去脈絡化的提問意圖昭然若揭。 會後他接受中央社專訪,談及台灣在區域穩定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菲律賓與台灣之間的合作關係。 他說:「目前我們與台灣保持著強健的民間交流與經貿關係。這背後的核心,是雙方對於區域和平的共同渴望。沒有人能從衝突中獲利,基本上也沒有人歡迎任何衝突。這就是為什麼該區域的多數國家,都能以開放的心態面對分歧,並且始終尋求以和平對話的方式來解決爭端」。 他表示,與台灣的關係有其他專門單位負責,就他所知,「到目前為止,相關發展都很好」。 中央社問,「東協中心性」基本上是東協內部的核心方針,但在北京影響力下,如何確保東協與中國保持平衡,尤其是在「南海行為準則」(COC)談判進程中? 李奧.林說,任何涉及東協區域的事務,都不能在沒有東協參與的情況下進行討論。因此,無論是為了建立推動區域繁榮的機制,還是解決衝突的機制,成員都必須成為討論的一部分,且須以東協為中心。 「東協內部可能存在不同的觀點或看法,但只要繼續在東協建立的機制下進行對話,就能繼續推動東協中心性」。 (未完,請見文稿)
南海國際論壇菲中交鋒 菲官員駁老調虧有空請讀仲裁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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